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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:第1季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情况

时间:2024-08-20
各县级市(区)住建局(委)、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、张家港保税区规建局,各有关单位:

     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管,健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准入清出机制,切实规范我市建筑市场发展秩序,根据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(非市政类)长效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》(苏住建建〔2024〕17号)要求,市住建局对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非市政类资质动态核查不达标的45家企业(55项资质)作出限期整改要求。

苏州:第1季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情况

      根据各县级市(区)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查反馈,截至整改期满,13家企业(17项非市政资质)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未延续,自动作废(详见附件1);10家企业(12项非市政资质)未在限期内报送整改材料或整改后仍未达标,已通过换证手续申领相应贰级资质(详见附件2);4家企业(4项非市政类资质)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(详见附件3)。
      各县级市(区)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将未完成整改已换领贰级资质的企业(详见附件2)作为长效核查的重点监管对象;在企业办理相关贰级资质延续时,须至企业办公场所现场核查企业基本信息,对照标准严格审查;在企业延续申请通过后的两个季度内,须对其名下所有非市政类资质(劳务资质除外)进行长效核查。
      根据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(住建部令第22号)第二十八条规定,现将我市2024年第一季度资质长效动态核查整改期届满不符合资质标准的4家企业(4项非市政类资质)名单,按照建筑业资质许可权限抄送行政审批部门(详见附件3),建议建筑业资质许可机关按照法定程序撤回相关企业建筑业资质。
      上述4家建筑业资质不达标企业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,不得以不达标的建筑业资质新承接工程项目、合同归集和申报资质升级、增项,相关监管部门暂停办理涉及不达标企业的许可、审核、备案等手续。
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8月14日